国内公民结婚登记
(一)工作标准:严格执法、求真务实、热情服务、精益求精。
(二)工作机构:
1、单位名称:青岛市黄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
2、办公地点:开发区紫金山路101号
3、咨询电话:86975312
(三)登记时限:证件齐全,即时办理。
(四)登记依据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、《婚姻登记条例》及《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》。
(五)登记条件:
1、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;
2、当事人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;
3、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,女年满20周岁;
4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(未婚、离婚、丧偶);
5、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;
6、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;
7、提交3张大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(现场拍照);
8、当事人双方提交户口簿(集体户应提交首页和本人登记页,或户籍证明)、有效身份证。
(六)登记程序:
初审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登记(发证)
1、初审
当事人双方提交身份证、户口簿→查验证件是否齐全有效→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;
2、受理
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填写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→在监誓人面前签名→宣读本人的声明书→监誓人签名;
3、审查
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、证明、声明进行审查→符合结婚条件的→打印《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》和《结婚证》→提交照片→婚姻登记员签发《结婚证》→加盖公章;
4、登记(发证)
核实双方当事人的姓名、出生日期、结婚意愿→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、义务→见证当事人“领证签名”栏内签名→向双方当事人颁发结婚证→宣布双方当事人:取得结婚证,确立夫妻关系→祝贺新人。
(七)收费标准:根据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(减半)征收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》(青政发〔2008〕59号)暂停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。
(八)监督电话:86988831 82106035 |